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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虚拟财产分割纠纷

案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注册某热门网络游戏账号,婚后 3 年多时间里,该方投入大量时间和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账号升级、购买游戏装备及虚拟货币,累计充值金额达 12 万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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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虚拟财产分割纠纷

发布时间:2025-12-02 15:39 热度:


案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注册某热门网络游戏账号,婚后 3 年多时间里,该方投入大量时间和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账号升级、购买游戏装备及虚拟货币,累计充值金额达 12 万元。离婚时,该游戏账号已达到高等级,账号内的稀有装备和虚拟货币在二手交易市场具有较高的流通价值,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该账号及附属虚拟财产市场价值约 8 万元。另一方诉至法院,主张该游戏账号及附属虚拟财产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该虚拟财产的价值,由持有账号一方支付 4 万元补偿款。持有账号一方辩称,游戏账号与个人身份信息绑定,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属于个人财产;且自己为账号升级付出了大量个人时间和精力,另一方未参与任何游戏相关活动,不应分割虚拟财产价值。
法律分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虚拟财产(如游戏账号、网络店铺、虚拟货币等)已具备财产的核心属性,即价值性、可支配性和可转让性,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判断虚拟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其取得时间和投入资金来源。本案中,游戏账号虽以一方个人名义注册,但注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账号升级、装备购买等均投入了夫妻共同财产,故该账号及附属虚拟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考虑到游戏账号与个人身份信息绑定,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直接分割账号所有权可能导致账号使用受限或价值贬损,故分割时应遵循 “价值补偿” 原则,优先将账号判归注册方所有,由注册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价值补偿。法院综合考虑虚拟财产的评估价值、双方对虚拟财产的贡献度等因素,最终判决游戏账号及附属虚拟财产归注册方所有,注册方向另一方支付 3.5 万元补偿款。
上海离婚律师建议:分割夫妻共同虚拟财产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明确虚拟财产的归属,对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虚拟财产(如游戏账号、社交账号等),优先判归注册方所有,避免因账号过户导致的身份信息泄露或使用障碍;二是准确评估虚拟财产的价值,可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参考二手交易市场的同类价格进行确定,确保分割公平合理;三是收集相关证据,未注册一方应收集虚拟财产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投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充值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注册方若主张个人财产,需举证账号系婚前注册且婚后未投入共同财产;四是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明确虚拟财产的归属、补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避免后续产生争议。此外,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虚拟财产的投入应保持理性,避免过度消费影响家庭共同财产安全;若对虚拟财产的归属有特殊约定,可提前签订财产约定协议,明确虚拟财产及其增值部分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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